附近200米约爱电话_微信400快餐_500元四个小时快餐不限次数


栏目分类 News
综合新闻
    听课、评课制度
    时间:2010-10-16 18:21  作者: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一、指导思想: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形式。为更好地搞好我校的教学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在教师中形成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互相切磋的教科研氛围,广泛开展听课、评课活动是十分重要和必需的。为搞好这一活动,特制订本意见。

    二、基本要求:

    (一)全员性。即教师人人要开课,人人要听课。

    (二)全面性。即各学科、各课程都要开公开课。

    (三)建立评课制度和奖罚措施。

    三、层次结构:

    (一)听新教师(到校工作不满两年的教师)的汇报课。

    (二)教师相互间的随机听课。

    (三)由系(院)组织,主要由本系(院)教师参加的公开课。

    (四)由系(院)推荐、教务处组织并公示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

    四、数量要求:

    (一)听新教师课:由系(院)领导组织部分教师,每学期应听其课10节以上。

    (二)教师相互间的随机听课:每人每学期听课6节以上。

    (三)院系公开课:各系每学期推荐6--10节。

    (四)学校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教务部门每学期推荐6--10节。

    (五)实践活动课等应占适当的比例。

    (六)系(院)负责人每学期对本部门外聘教师每人随机听课1-2节。

    (七)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听课

     1、校级领导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分管教学领导不少于20课时。

     2、教务、教学及有关部门中层干部(包括各系、院、教务处、科研处、督导室、学工处)每学期不少于20课时。

     3、非教学部门且有教师职称的中层干部每学期不少于8--10课时。

    (八)专、兼职督导员的听课课时量另行规定。

    所有听课人员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学期结束前,教师听课纪录由院系收齐后备查。中层干部的听课纪录有督导室收齐后备查。

    以上要求由学校督导室统一管理,一学期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汇总后呈报校长室。

    五、评课制度:

    (一)评课内容:

     1、教学内容方面:科学性、系统性和条理性,重点是否突出,难点是否突破,讲解是否透彻明了等。

     2、教法与媒体运用方面:教法是否适合不同层次、不同层面、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是否运用多种媒体及使用相应教具进行教学等。

     3、教学组织方面:教师是否时时关注学生动态,调动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常规环节的组织情况等。

    4、教态与教学设计方面:教态是否自然,语言是否准确、鲜明、生动、有节奏感,力求讲普通话,板书纲目是否清楚,要点、关键词是否突出,字迹是否工整、规范等。

    5、教学效果:好、较好、一般、较差等。

    6、主要优缺点及简要评语。

    7、听课人的收获和可借鉴的方面。

    8、其它。

    (二)评课方法:

    1、听新教师课和教师相互间听课后,授、听课双方直接交换意见,听课教师填写评课记录表,授课教师阅后签名,送系(院)负责人存档。

    2、公开课后,由组织者主持评课会议,对公开课进行全面评价,评课记录表经授课教师阅后签名,送系(院)负责人存档。

    3、观摩课、示范课后,由组织者主持评课会议,对示范课进行全面研讨。评课会议由专人记录评课意见,听课人要详细填写听课记录,评课意见和听课记录交由教务处存档。

    4、对新教师、新课程及实践活动课,应根据各自特点恰当地进行。

    六、奖罚措施:

    (一)对听课中师生普遍反映教学效果差的授课教师,应由系(院)指定专人进行指导,限期改正,改进不明显的,应予撤换;对师生普遍认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应给予适当奖励。

        (二)教师是否完成听课数量或开设公开课、示范课、青年教师汇报课情况将与其年度考核、晋职等挂钩。

     

     

       
地址:徐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邮编: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