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2-03-04 20:26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
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转发)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21〕46号)文件精神,现就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 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内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的先进事迹;组织收看《榜样6》,引导广大党员学习榜样、争做榜样。 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 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 “送学”、“补课”,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查摆问题 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学生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在党员大会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 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作出组织处置。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将派人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支部扎实做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因身体原因等不能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中共徐州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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