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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若干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 2011-11-03 10:26  浏览次数: 来源: 图书馆

电子阅览室主要是为我校师生学习或查找资料用,因而使用电子阅览室时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网络安全制度。 

我馆拥有的电子数据资源也非常的丰富,知网中文搜索、超星等数据资源,以及随书光盘等,欢迎各位同学使用校园网资源。

1、读者上机必须持本人上机证,入内时须穿鞋套

2、保持室内安静,不准高声喧哗和谈论。

3、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禁止将食物、饮料带进本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4、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光盘进入电子阅览室,将磁盘、U盘等带入电子阅览室使用,需经管理员许可。

5、爱护设备。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人员,切勿自行乱动乱拆。发现故障而不及时报告的视为故意损坏设备。

6、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损坏设备者须照价赔偿。

7、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以下均为相关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一)、查看、下载、调用有损国家名称,抵毁国家形象及淫秽反动的宣传报道、影视、图片和软件。

(二)、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使用网络信息,对计算机网络资源进行修改或者删除、增加;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