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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24年“徐州市模范教职工”的通知 时间:2024-03-29 15:34 作者:新能源与机电工程 来源:新能源与机电工程 关于推选2024年“徐州市模范教职工”的通知
各教研室:
在第134个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徐州市总工会、徐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徐州市模范教职工”推选工作,根据《关于推选2024年“徐州市模范教职工”的通知》徐教〔2024〕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推选“徐州市模范教职工”活动,充分调动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展示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立德树人、创新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推进我市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学在徐州”教育品牌。
二、评选范围
学校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近五年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综合荣誉称号的(含省委、市委表彰的省、市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获得市“彭城恩师”、优秀女教师称号的不再推选。
三、评选条件
(一)爱国爱党,忠诚担当。热爱国家,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勇于承担并积极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职责。
(二)爱岗爱生,敬业进取。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认真履职、积极进取,模范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业务精湛。以生为本,关爱学生,有具体行为和突出表现。
(三)履职奉献,业绩优良。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职尽责,坚持满教学工作量,坚守在教育教学一线满五年以上,教育教学业绩优良。
(四)示范引领,广泛认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在政治上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在工作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生活上发挥模范辐射作用。群众口碑好、师生认可度高。
四、推选名额
以支部为单位推荐1名“徐州市模范教职工”候选人。
五、推选安排
(一)民主推荐。推荐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根据推荐条件广泛征求意见,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推荐,党支部与学院、部门领导充分研究后确定初步名单,推选出真正优秀的教职工。
(二)监督审核。校工会对推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有违反师德师风要求行为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推选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不再补报。组织人事处汇总审核报名情况,报送党委。
(三)党委研究。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
(四)校内公示。在校园内网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材料上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组织人事处组织候选人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上报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请各支部、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推选活动,将其作为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严谨规范操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保质、保量、及时把本支部的优秀教职工典型推荐上来。要注重师德、突出实绩,推选活动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学校校级领导不作为候选人参与推选。
请各党支部于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推荐表(盖章PDF版)发送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孙晴,联系电话:85820273
新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