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期学生参军政审、盖章的通知 | ||||||||||||||||||||
时间:2025-01-06 08:50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 ||||||||||||||||||||
关于假期学生参军政审、盖章的通知各学院并全体班主任: 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凡是在校期间参军的学生,必须办理休学手续(父母可代为办理,需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交教务处留存)。退伍一年内,每年9月份,凭退伍通知书和休学证明来校办理复学手续,继续未完成的学习,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方可毕业,参军期间不能拿到毕业证。为不影响取得毕业证书,建议学生毕业当年参军,中职学生通过注册入学升入大专后再参军,在部队将有更好发展。凡没有办理休学手续,下一学期也没有及时报到的学生,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注销学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 假期间,学生需要办理参军手续,由班主任填写在校表现,经学工处和教务处签字后到党政办公室盖章。 请班主任向学生及时告知本通知。 党政办公室 学工处 教务处 2025年1月6日
学生参军政审盖章流程 1.学生参军需要学校在政审表上盖章,学生先与班主任联系,到学工处领取《学生参军审核验印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班主任填写学生在校表现; 3.学工处进行在校表现审核; 4.教务处进行学籍审核; 5.党政办公室盖章; 6.办理时间:每周三上午9点到12点。其他时间无法办理!请班主任转告学生! 学工处联系电话:83107658 教务处联系电话:83107591、83107592 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857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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