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24-04-24 12:58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
关于开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按照《关于开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徐委办〔2024〕38号)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4-7月份开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支部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从学纪入手,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结合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徐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一体学习、一体领会。用好共产党员网、江苏先锋网、“学习强国”徐州学习平台等学习资源,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条例》,深化理解运用,强化自我剖析,认真对照检视,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二、对象范围 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支部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参加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电话、家访、微信、短信等形式,传达学习内容,收集感想意见。可根据活动内容,拓展参加人员范围,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群众代表参加。 三、活动形式 各党支部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灵活确定活动形式。以党纪学习教育为主题,采取支部书记集中领学《条例》、就近就便赴党性教育基地等方式,组织基层党员开展纪律教育。各党支部书记要紧扣《条例》内容,联系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讲1次纪律党课。 四、活动要求 各党支部要强化政治意识,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紧密结合学校、学院(部门)发展实际,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坚决防范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做到精准发力、抓深抓实,多在实效上用功、少在形式上费劲,把基层减负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 市委党建办、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和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将随机列席部分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将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对主题党日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学校将及时予以收集和宣传推广;对组织不力、消极应付、走过场的党支部将予以通报整改。请各党支部分别于2024年5月20日、7月10日前,将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报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联系人:高晓宁,电子邮箱XZTVUX@126.com。
徐州开放大学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2024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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