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院学工„2019?50 号
关于 2019 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工作的通知
各办学点,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 2019 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
役国家资助相关材料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9]45 号)文件
精神,为做好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资助的各项工作,现将相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应征入伍及退役学生学费补偿和贷
款代偿工作,做好申请材料的审查把关,确保申请材料填写内容
完整和信息的准确。
—1——2—
(二)2019 年度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学生、直接招收为士官学
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士兵、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
标准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学费标准低于 8000 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凡是补报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服义务兵役退役复
学的学生,按照此标准执行。
(三)贷款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时,在汇总表中除填写该申请
人“学费基本信息”外,应同时填写“贷款基本信息”。补偿的
学费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
利息(利息由管理系统计算)。
(四)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均应按要求填写。学费补偿年限以
实际上学的年限为准,如收取学费超过学生实际学习年限应缴纳
的,一律不予承认,学校应当退还学生多收取的学费。
(五)今年暂无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
生的办学单位,也应书面来函说明无人申请(表中相关数据填写
“0”)。
二、报送与备查材料
(一)报送材料:
1.应征入伍应学生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
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2.退役复学学生的《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原件一份、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
件一份。
3.招收为士官学生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
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份、《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一份。
4.退役后高考进入我校的学生需上交《2019-2020 学年度
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一份,《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5.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备案汇总表一份(注明单
位名称并盖章确认)。
6.本单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备案明细表一份(注
明单位名称并盖章确认)。
(二)各单位留存备查的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一份。
2.《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
偿申请表》一份。
3.《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份。
4、《2019-2020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
助申请表》一份
—3—5.相关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6.《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单位于 10 月 15 日前,将材料报送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
工处,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 832 号;邮编:210019。
联系人:潘抒灵;电话:13776695378、QQ:1633630295。
学生工作处
2019 年 9 月 27 日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学工处 2019 年 9 月 2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