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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览环境及设施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2021-06-10 09:19  浏览次数: 来源: 孙海东

         一、读者进入图书馆,应本着安全、有序、文明的精神接受图书馆的各项服务,并爱护图书馆的各项服务设施。

二、图书馆过道内备有存包柜,临时存放读者个人物品,读者离馆时需带走个人物品,不得占用公共资源。

三、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馆,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四、书库、阅览室、自习室等区域内应保持安静和整洁:不得大声喧哗及接听、拨打手机,手机等通讯设备应保持在静音状态。

五、严禁在图书馆里吸烟或使用明火、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不得乱丢垃圾:不得乱倒饮用水;不得将食物和饮料带入书库区域。

六、注意用电安全。不得使用自带插排;不得将馆内电器设备所用插座用于其它用途。

七、读者在使用图书馆的空间和设施过程中发生冲突和纠纷时,应第一时间与工作人员联系解决。对言行不当的者,图书馆将暂停图书馆使用权限7天及以上,情节严重者将作出检讨以及通报。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