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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审计法》、《江苏省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审计监督是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重要手段。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揭示问题纠正到位,是各级、各部门贯彻《审计法》、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全市审计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决定的执行和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整改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一些避重就轻、敷衍拖延等现象,影响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议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着力构建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各级、各部门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要健全完善“四项制度”,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文书生效后,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有关责任部门、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处理)措施等。对审计查出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问题,被审计单位还应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同级政府。必要时,审计机关可将审计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向社会公告。

(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协作机制。财政、税务、发展改革、公安、监察等部门要依法协助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财政部门要及时扣缴和清收审计机关提请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税务部门要依法足额征收审计机关提请应当补缴的税款;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清理、调整或停止审计机关提请处理的有关项目;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及时查处审计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对依法提请或移送的事项,有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或情况书面反馈审计机关。各级政府要建立由政府牵头,审计、财政、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做好整改工作。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审计机关。

(三)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重大的违法违规问题、领导批示的重要事项,以及屡审屡犯、整改不到位、不按时报送整改情况的被审计部门(单位)等,提请同级政府进行督查;必要时,审计机关开展连续跟踪审计。对审计查出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问题,各级政府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四)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坚决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负责。对有关行政部门配合审计和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应纳入政府对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对拒绝、拖延整改或弄虚作假的被审计部门(单位),经审计机关提出,其上级主管机关或监察、人事等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送达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不力和不按时报送处理结果的部门(单位),由政府办公室根据审计机关提出的意见予以通报。

三、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

审计整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系到能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和提高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注重研究,依法审计,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审计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安排布置整改工作,了解掌握整改进程,指导协调督办有关审计整改事宜。

(二)加强研究,注重长效。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正确对待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整改工作。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列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分析原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研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切实规范财政和财务收支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依法审计,督促整改。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按程序审深查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建议可行。要深入细致地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计人员要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跟踪回访审计整改情况,必要时进行后续审计,督促做好有关问题的纠正工作;要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进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注重信息共享、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分类督办,认真有效地抓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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