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3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备案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校要紧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学校办学实际,依据区域优化产业结构导向,按照专业建设规划,坚持调整存量,做优增量,重点提升已设置专业的建设水平,在此基础上科学慎重地增设新专业,同时建立科学的专业改造、调整与退出机制,充分体现保证质量,控制数量的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本地区专业建设的统筹规划,建立本地区专业设置的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引导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鼓励积极开设养老、托育、家政、社区工作等民生领域紧缺急需专业,同时认真做好对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指导管理与服务,防止出现与产业吻合度不高、开设专业同质化等问题,避免盲目设置、重复建设。
二、工作内容
(一)专业备案
1.中职学校登录“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于2022年4月1日前完成已设专业、新增专业信息填报工作;同时登陆“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填报2022年拟招生专业和上一年度专业设置及有关招生信息。
2.请各县(市)区职社科依照教育部2021版中职专业目录及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条件和办法,于4月3日前审查所属中等专业学校新增专业,并填写《2022年徐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表》(见附件2)。
(二)新设专业申报
各校申报新设专业需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并准备以下材料:
1.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1)。
2.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开展行业、企业和就业市场的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
3.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论性证报告(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教学进程表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5.专业设置条件的其它说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及要求
1. 按照教育部要求,中职学校不再增设国控专业和目录外专业。新申请设置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非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应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报省教育厅备案。
2.各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申报材料以及《2022年徐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表》纸质材料(市区学校一式二份、县区学校一式三份,格式参照附件,新增专业用红色标识)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职社处,同时发电子邮件到邮箱:zjc83723002@126.com(文档采用excel格式)。
3.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新设专业申报工作,按照省职教处或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路遥,电话:83756274,17798807078。
李英,电话:83723002,13852034836。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西区综合楼G215(G208)室,邮编:221018
附件:附件1:2022年度徐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请表.doc
徐州市教育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