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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年校级技能大赛暨技能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经贸学院 作者:经贸学院 时间:2024-04-23 12:05

 有关处室、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展示职业教育技能教学成果,加快推进我校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落实技能大赛“四覆盖”要求,促进落实已形成的大赛体制与机制,为市赛、省赛打好基础,经研究决定举行校级技能大赛暨技能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技能月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校技能大赛决赛时间为2024年5月23-24日(24日下午进行教师组比赛)。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选拔赛。

  二、组织领导

成立技能大赛暨技能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长:   石月荣

副组长:     文、王传喜、胡钊涵、杨  

工作小组: 孙文振、    张军常、郭庆强、李  鑫、戴  凌、刘传峰、鲍宜周、王书满、丁纪可、陈建辉、

吕甜甜 蒋汉生、田秋红 石溪溪、

高玲云   静、谢守魁

三、竞赛项目及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各学院可参照省赛所列类别和竞赛项目,具体竞赛内容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专业全覆盖。2023级和2022级学生参加中职组竞赛;2021级和2020级学生参加高职组竞赛。

通过活动大力营造学习技能,苦练技能,层层比赛,人人参与的浓郁氛围,促进师生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的普遍提高。各学院依据本学院师资情况、专业类别及竞赛类别的设置,组织至少一个项目的教师组技能比赛或观摩活动。

四、竞赛命题

本次大赛由各学院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组织命题。命题难度原则上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职业资格三级)为标准,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教师组分别命题。命题范围可参照《2023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各专业大类项目实施方案》。

五、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

根据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的3%设一等奖,5%设二等奖,10%设三等奖。

2、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证书。

3、最佳组织奖

最佳组织奖以专业学院为单位设置,根据其设置项目、参赛人员、过程组织及相关反馈情况等综合评定,由学校颁发最佳组织奖。

4、根据此次校级比赛的结果,将选拔部分专业的优秀选手代表我校参加2024年徐州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六、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大赛活动工作小组,制订详细的竞赛方案。并于2024年5月6日前竞赛方案发送交教务处邮箱jw83107218@126.com。

2、注意活动的广泛性及选拔性,各学院要广泛发动,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只有参加过校赛的师生才能参加市技能大赛。

3、注重活动过程的完整性和活动资料的齐全性,要有参赛学生签到表,有成绩记录和竞赛总结,准备迎接市教育局的督查。

4、将技能大赛的内容、要求、精神转化到教学过程中去,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5、按照大赛管理办法,中青年教师(45周岁及以下)每两年至少要有一次参与校级及以上的各类大赛的指导教师或本人参赛。

6、各学院要实行竞赛项目负责人制度,按照2023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各专业大类项目实施方案,对推选出的优秀选手进行强化训练,代表学校参加2024年徐州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7、各学院应积极联系校企合作单位,引入企业冠名,争取企业支持。充分营造赛场气氛。

8、学校拟定5月23日9:00-10:00召开校技能大赛开幕式,将邀请相关领导及企业参加。

9、竞赛结束后,各学院将学生成绩电子稿及纸质稿(裁判长、裁判签名)交教务处,学校择期召开校技能大赛表彰会。

 

 

     教务处

二四年四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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