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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经贸学院 作者:经贸学院 时间:2020-10-27 15:49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的统一教学安排,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了解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更好的掌握我院本学期教学运行状态,学院决定于第9-10周(112-1113日)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检查组由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组成。具体相关工作日程和环节安排,由学院负责通知。  

组长:权红莲  

副组长:马雷

组员:章冀、孙建萍、盛蕾、齐春莹、孙新颖、时娜、张建伟

二、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2日—11月13日。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内容:

1)教学文件:教案、课件、授课计划、教学大纲、实训大纲、考勤表等。  

2)教学秩序:教师有无旷课、迟到、早退、中途溜岗等情况,课堂上有无接听电话、抽烟、侮辱体罚学生情况,是否严格控制调课次数,有无擅自代课、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

3)教学能力:课堂掌控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执行能力(行动导向教学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4)职业教育理念: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教、学、做合一;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素质教育为中心,三年不断线、创新、创业教育。  

5)作业布置:作业布置次数、作业量、作业批改情况。  

主要观测点:教案、课件、授课计划、教研情况。  

2.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情况检查:  

检查内容:顶岗实习方案,学生分配表,远程指导情况。  

3.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检查  

1)听课:根据课程设置和教师教学情况安排期中检查听课,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被听课教师。具体要求: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教研室必须听本部门教师上课。教师本学期相互听课不少于学校规定的次数。教研室主任和教师听课情况由各系(部)领导负责检查,教务处负责抽查。  

2)座谈会:学院举行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情况。收集并认真研究师生在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是否结合本部门的情况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或合理的建议。  

                                                                                                                        

经贸学院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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