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时间:2021-12-09 14:45 作者:纪检监察 |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进党员干部敢担当、善作为。根据《徐州开放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校纪委将对各支部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党支部 二、检查内容 对照《徐州开放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检查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阶段(2021年 12月10日-24日)。各党支部对照今年4月份下发的《徐州开放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及《徐州开放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见附件1),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总结并做好自评工作、撰写自查报告(报告提纲详见附件2)及支部书记(含支部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于2021年12月24 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邮箱499645589@qq.com(只报电子稿)。 (二)检查阶段(2021年 12月27日-2022年1月7日)。校纪委组织检查组对各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包括听取被检查支部责任人的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对照《徐州开放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逐条准备材料)、召开座谈会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各党支部要提高对本次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根据要求对照检查,总结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整改,落实措施。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廉政责任,落实廉政措施; (三)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各党支部要认真开展自查, 客观梳理总结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撰写好自查报告,被检查的支部要按照要求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 徐州开放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2. 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提纲 中共徐州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 附件1:
附件2: 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提纲
一、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创新工作及亮点 三、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四、下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或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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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州开放大学纪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