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重一大”等纪检监察事项专项检查的通知 | ||
时间:2021-09-26 15:32 作者:纪检监察 | ||
关于开展“三重一大”等纪检监察事项专项检查的通知作者:纪委办公室
各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确保我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依法依规、决策民主、廉洁规范,根据市纪委工作安排并报请校党委研究同意,校纪委将开展“三重一大”等纪检监察事项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徐州开放大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暂行)》(徐开大委发〔2021〕17号)《徐州开放大学纪检监察监督事项备案暂行办法》(徐开大纪发〔2021〕2号)文件,检查各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决策前 1.“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是否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征求意见、可行性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是否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 2.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是否事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以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 3.需要党委会决定的事项是否按照学校议事规则规定提出,议题是否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策。 (二)决策后 “三重一大”事项经党委集体研究决策后,有关部门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 (三)向纪委备案情况 是否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事前事后备案,接受监督,备案材料是否完备。 二、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取各部门自查,校纪委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的时间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三重一大”等纪检监察事项执行情况,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安排专人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建立长效机制。“三重一大”等纪检监察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今后校纪委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相关部门要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办法,完善工作措施,防范廉政风险,形成长效机制。 (三)相关部门于9月30日前对“三重一大”等纪检监察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查缺补漏,整理相关台账,填写《“三重一大”等纪检监察备案事项登记表》报纪委备查,纸质稿盖章报送,电子稿发至邮箱xzkdjw@163.com。10月11日开始校纪委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海亮,电话:83107336。
附件:
中共徐州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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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州开放大学纪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