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1年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
时间:2021-04-30 08:38 作者:纪检监察 |
关于加强2021年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支部、各部门: 五一、端午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全校各支部、部门要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严明纪律规矩 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违规使用公车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各支部、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严格监督检查 学校纪检部门对监督检查发现、群众信访举报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监督举报电话:19951609066 监督举报信箱:xzkdjw@163.com 中共徐州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
责任编辑:徐州开放大学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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