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63) |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
时间:2022-07-20 09:25 作者:纪检监察 |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63) |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编者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为帮助大家学习贯彻《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对《规则》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进行阐释。本网陆续推出释义内容,敬请关注。 第六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树立依规依法、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力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释 义】 本条是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性质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具有优良的作风。我们党一向重视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强调干部作风在党风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将我们党的优良作风科学地概括为“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邓小平同志把执政党的党风提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特别强调党的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一定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永恒课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更为重要和迫切。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把作风建设作为衡量人心向背的晴雨表,深刻分析党的作风状况,系统阐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解决作风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咬住作风问题不放,集中发力、紧盯节点,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推动党风持续向善向好,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转作风、改作风的思想基础还不牢固,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文山会海、花拳绣腿的形式主义,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精神懈怠、贪图享受的享乐主义,生活奢华、腐化堕落的奢靡之风仍然存在,作风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因此,纠正“四风”不能止步,必须以徙木立信的精神,坚持不懈抓下去。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更要落实党中央要求,抓好自身作风建设。 本条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作了具体规定。一方面,规定了“依规依法、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正面要求,既包含党的作风建设普遍要求,又有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特殊要求。另一方面,又作了禁止性规定,主要体现为“三个力戒”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一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官僚主义实质是封建残余思想作祟,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做官当老爷,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目前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成果,紧盯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同时,也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克服和纠正监督执纪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力戒特权思想。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特权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特权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必然会演变为腐败。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执法者,要带头与特权思想作斗争,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自觉做到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纪检监察权。三是力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口大气粗、颐指气使”问题,是特权思想的突出表现,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影响监督执纪实际效果,必须坚决防止和克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排查和整改自身存在的作风问题,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做到依规依法、纪律严明,严格按照《规则》规定的程序、权限、时限等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作风深入、工作扎实,在学懂弄通做实、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作表率;要谦虚谨慎、秉公执纪,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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