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更好的规范职工就餐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餐时间:每日中午11时30分至12时30分。
二、本着节约原则,吃多少取多少,餐后把用餐盘放到指定地点。
三、加班用餐、活动用餐、外来人员工作用餐、接待用餐等请通过学习通填写《用餐申请表》,并凭申请表就餐;接待用餐,请于前一天下班前与食堂负责人闫辉(电话13003510566)做好对接,如未未及时对接,责任自负。
四、请合理安排就餐时间,以防拥挤,保持室内卫生,文明用餐。
五、值班人员按原有方式正常早餐和晚餐,因其他原因需就餐的职工,请提前提交用餐申请,凭申请表就餐。
六、每天中午11时30分前不提供就餐,请各学院、各部门通知到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就餐时间。
党政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