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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学校退休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达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的,结合学校实际以及财务处的相关规定,特对学费报销作如下规定。
一、报销标准
根据江苏省委老干部局(苏委老干〔2012〕54号)文件精神和市委老干部局指示精神,凡退休教职工参加老年大学学习,每人每学期学费报销不超过2门课程,每门报销标准为60元。
二、报销流程
退休教职工本人凭老年大学开具的学费发票(背面需本人签名备注),上半年5月份、下半年11月份之前,将报销票据送至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由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人员集中到学校财务处报销;学费报销完成后,由学校财务处直接打入本人发放提租补贴的银行账户。凡当年度开具发票一律在当年办理报销手续。
联 系 人:程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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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