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
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本学院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本学院教学规范化管理和教学质量状态实施监控和督导。按照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本学院教学工作(授课计划执行情况、课堂教学、实习、实训、教学设计等的教学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负责组织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科学的教学方法、成熟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改革成果等,负责组织教师研讨会和学生座谈会,组织评学评教。向学校推荐本学院、教研室优秀教学成果和先进教学经验、教学方法。
4、了解本学院教风、学风状况、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情况,及时将学校督导室的工作建议反馈到本学院,并加以督促整改。
5、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指导。
6、对本部门教学管理、教学秩序和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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