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作者:
安全保卫处
发布日期:
2022-11-22 10:09
一、依照《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条例》,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各级领导、师生员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保 障校园安全。
二、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调解内部矛盾。
三、协助公安机关同用工单位一起, 对校内临时工、 施工人员、暂住人口进行治安管理。
四、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强易燃、易爆、剧毒、防幅射性物品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五、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应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
六、负责学校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安全教有工作。
七、负责学校人防、技防、物防的安全管理和消防器材管理、购置、更新、维护工作。
八、负责学校重点区域日夜值班巡逻、严格门卫管理、交通管理。
九、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外事的 安全保卫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