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放大学干部夜间值班制度
作者:
安全保卫处
发布日期:
2024-05-16 10:42
徐州放大学干部夜间值班制度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领导带班下的“干部值班”制度。
二、带班领导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值班情况做不定期抽查。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将追究当值值班干部责任。
三、值班干部职责:
1. 值班干部为学校夜间值班总负责人,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到位,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手机保持畅通。
2.负责检查各岗位(各学院各处室值班人员、后勤处水电工值班人员、当值保安队员、校园消防巡视等)值班情况,定时巡查校园;督查学生晚自习管理;学生上学时间在校门口值班,及时处理校门口突发事件。
3.值班期间负责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统筹安排所有当值人员参与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
4.当值期间如遇学生突发疾病及伤害事件,值班干部应根据情况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合理安排当值人员现场处治、接送学生去医院就诊、通知班主任及家长等。及时处理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合理安排各学院、各处室值班人员等调查事情经过。
5.值班干部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检查值班、巡查校园情况以及各类应急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对未到岗人员应及时通报到各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6.值班干部应充分认识夜间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干部不得随意调换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可在值班干部范围内调换,并经带班领导同意,坚决杜绝空班、私自调换、随意找人替班等现象。
7.值班期间值班干部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责任,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值班时间为当日16:40时至次日8:20时。
2024年3月3日